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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文件
中青宫协发[2009]18号
关于开展首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
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学习我国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文艺战士、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丁玲的光辉事迹,培育文学素养和高尚品格,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将联合有关单位开展首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中国青年报社
承办单位:常德市委宣传部
常德市文化局
常德市文联
共青团常德市委
常德市丁玲文学创作促进会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
北京东方连线文化传播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中青在线
中国校媒网
中国青少年广播网
二、活动分组
小学组、中学组和大学组。
三、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2010年7月。
四、活动步骤
1.分赛区设立。2009年11月,各单位填写《首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作品征集活动分赛区申请表》(附件1),邮寄或传真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经办公室核准后,即可设立分赛区。
2.作品征集。2009年11月-2010年2月,各分赛区面向全国青少年征集优秀文学作品。2010年2月28日前,参赛选手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参赛作品(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提交至各分赛区。
3.作品初评。2010年3月各分赛区组织作品初评工作。各分赛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参赛选手适当收取初评评审费。
4.作品报送。2010年3月31日前,各分赛区将通过初评的前100名(前100名为三组总数,各组比例由各分赛区自行把握)选手报名表和作品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活动邮箱。
5.作品复评。2010年4-5月,组委会对各分赛区提交的作品进行复评,从中选出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及活动官方网站上进行刊发,接受公众投票。
6.作品终评。2010年6月,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召开终评评审会,综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意见,评出各组别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7.颁奖典礼。2010年7月暑假期间,在丁玲同志的故乡湖南常德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并组织获奖代表参观丁玲同志故居、丁玲公园等主题景点,缅怀一代英杰风采。
8.出版专集。活动结束后编辑出版首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获奖选手优秀作品集。
五、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不限,体裁不限。
2.作品说明。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参赛选手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行为。参赛作品著作权和名誉权须归作者所有,如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的行为,由参赛选手负责。如参赛作品已公开发表,作者须书面声明版权归本人所有。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3.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要求以汉文译作参加评选。
六、奖励办法
1.组委会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复评和终评。
2.选手奖项:
(1)金奖(共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银奖(共6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铜奖(共9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3.教师奖项(共18名):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
4.团体奖项(共20名):对积极组织和参与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颁发荣誉证书,授予“丁玲青少年文学创作基地”称号。
5.奖项说明:各组别分设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优秀奖若干。
七、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946862、65128173
传 真:010-6848661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红都商务会馆A座东配楼201室 邮政编码:100006 联 系 人:文藏藏、金 蕴、赵全亮 活动邮箱: cnypa-hdb@163.com 活动官网:http://www.cnypa.org
附件:
1.《首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作品征集活动分赛区申请表》
2.《首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会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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