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幼儿园在园幼儿
1.以“全城志愿・文明海宁”为主题。内容要围绕文明创建、文明生活、文明环境,反映海宁新风尚、新气象;题材贴近幼儿生活,大胆想象创新。
2.画种不限(水彩、油画棒、国画等均可)。
3.规格:国画不超过四尺横三开,其余不超过四开。
4.每件作品背面写明参赛单位、姓名、年龄、联系电话、指导教师。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以送作品评审的形式进行,人数不限。
稿件于5月25日前寄送海宁市青少年宫沈金燕老师收,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87238225,15968365875
现场决赛人选、时间、地点待初赛评定后电话通知各单位。
1.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其余决赛选手为优秀奖。
2.设园丁奖5名(一等奖获得者指导老师),团体优胜奖3个��
1.比赛结束后现场颁奖,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市青少年宫展出。
2.请各幼儿园高度重视比赛来回途中人员的安全工作。
3.本次活动由海宁市青少年宫、海宁市优生优育协会承办,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协办。
4.联系电话:87238225。
以上事项如有不明,可与海宁市青少年宫联系。
参加现场比赛选手,系经初赛评选后进入决赛的选手。
1.选手应在比赛当日下午1:00进场,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赛。
2.1:15――2:30为创作时间,时间到必须停止绘画。
3.2:30――3:15为评比时间,评比结束后颁奖。
1.贴近幼儿生活,以“全城志愿・文明海宁”为主题。
2.画种不限,工具自带。
3.作品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横三开,其余不超过四开(现场有四尺横三开宣纸及四开以下铅画纸)。
1.决赛前由带队教师抽号登记。
2.进入赛场不得喧哗,按指定位置就座。
3.作品必须由选手单独完成,除领导、评委、记者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4.评委评选时,选手及带队教师不得进入场中。
5.注意场内清洁卫生。
评委会由市教育局教育科、海宁市青少年宫组织。
决赛评委:市教育局教育科(1人)、海宁市青少年宫(1人)、海宁市美协(特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