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老栏目 > 老会员动态 > 理事动态
枣庄市青少年宫聘请法律顾问讲授法律知识
作者: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19-01-14 | 来源:枣庄市青少年宫

  1月14日,市青少年宫聘请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崔常松律师为全体教职工讲授了《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风险与防范。


  崔律师详细介绍了何为学生伤害事故、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学校责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列,讲授了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在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培训机构的民事责任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民事行为能力区分学校、培训机构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不同归责原则。


  此次讲授的法律知识,对于青少年宫在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法律风险防范、伤害事故处理、纠纷应对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同时也提高了青少年宫教师的法律意识与素养。


     IMG_4656.JPG

返回顶部
分享到:
0
协会简介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成立于1988年9月15日,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由各类青少年宫、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 青少年活动营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详细>>>
通知公告 查看更多 >>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征集《青少年宫...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批准《青少年宫...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交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服务专题...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召开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员...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七届理事会会长、副...
友情链接: 民政部 | 中国共青团 | 中央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 | 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少年先锋队 | 人民网 | 新华网 | 中国青年网 |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 浙江校外教育 |
 
Copyright © 2020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514
电话:010-67018100 电子邮箱:zggxhyb@126.com
京ICP备13017336号 京ICP备13017336号-3 京ICP备1301733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740号
扫描关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