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拟对本部及新城活动中心绿化养护及绿植租赁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青少年宫本部及新城活动中心绿化养护及绿植租赁项目。 2.项目内容:2024年度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本部及新城活动中心绿化养护及绿植租赁,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二次。 3.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万/年,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二、服务要求 室内绿植及绿化统计 | 序号 | 所属地 | 绿植/盆 | 绿化/平方 | 备注 | 1 | 柳汀街本部 | 550 | 1000 | 宫室外绿化及花缸(铁树、罗汉松等) | 2 | 新城活动中心 | 800 | 0 | 3 | 合计 | 135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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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信誉良好,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不存在因经济纠纷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或划拨质保金的现象,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3.投标人应具有高质量、高效率服务执行团队,并确保定标后团队所有人员投入百分百精力展开项目工作; 4.投标人应具有较多类似项目设计及养护执行的经验,并提交相对应的养护方案;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公司员工。 四、投标材料组成 1.投标单位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复印件等(加盖企业公章); 2.本部及新城活动中心绿植摆放方案; 3.本部及新城活动中心绿植养护方案; 4.投标单位关于安全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措施及相应的承诺与应急预案。 5.本项目团队情况,根据拟派的团队人员数量、技能水平、相关工作经验等。 6.针对本项目优惠承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海曙区柳汀街191号)1号楼3楼1310办公室,2024年4月10日16:30前。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13:30 开标地点:宁波市青少年宫(海曙区柳汀街191号)1号楼5楼1502会议室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8717504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遴选服务项目供应商原则 经招标人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材料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确定提供服务供应商,供应商的数量不少于3家。 八、评标办法 由单位领导、工会委员、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小组,单位纪检干部全程监督开标、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按“价格最低”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价格”得分都相同的,抽签决定。 九、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我单位签订有效合同,否则我单位有权取消提供服务资格。中标单位在活动开展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签订的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的要求执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全责,招标单位有权延期、 打折付款或拒付,并扣除保证金。 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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