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青少年宫教育
媒体与未成年人——上海宣言
作者: | 发布时间:2010-12-22 | 来源:本站原创

2004年12月12日至13日,来自大众媒体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界代表相聚上海,参加在此举行的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论坛第二届年会 — 2004·媒体与未成年人发展论坛,就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达成广泛共识,并庄严承诺: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刻认 识现代传媒迅猛发展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复杂影响和诸多挑战,肩负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使大众传媒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坚持高格调、高品位,积极向未成年人提供丰富有益的精神食粮,努力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提高素质的良师益友和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精神家园。

  3、加强未成年人与大众传媒关系的研究,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受众群体特点,倾听未成年人对大众传媒的需要和呼声,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娱乐提供有效的服务。

  4、加强对未成年人参与和运用媒体的教育引导,增强未成年人对大众传媒信息的鉴别能力,培养未成年人参与和运用媒介的基本技能,健康利用大众传媒,主动抵御不良影响。

  5、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媒体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大众传媒的公信力,不刊播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报道,抵制一切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的传播。

  6、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媒体和未成年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广泛动员共青团、妇联、少先队和其他社会各界的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发挥媒体对未成年人的积极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始终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进体制、机制和表达方式创新,增强大众传媒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未成年人、爱护未成年人、尊重未成年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论坛

  ——2004·媒体与未成年人发展”组委会

  2004年12月13日

 

 

(黄永波)
返回顶部
分享到:
0
协会简介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成立于1988年9月15日,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由各类青少年宫、青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 青少年活动营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详细>>>
通知公告 查看更多 >>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征集《青少年宫...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批准《青少年宫...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交纳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服务专题...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召开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七届会员...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七届理事会会长、副...
友情链接: 民政部 | 中国共青团 | 中央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 | 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少年先锋队 | 人民网 | 新华网 | 中国青年网 |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 浙江校外教育 |
 
Copyright © 2020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514
电话:010-67018100 电子邮箱:zggxhyb@126.com
京ICP备13017336号 京ICP备13017336号-3 京ICP备1301733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740号
扫描关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