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少先队、教育、文化、工会、妇联、科协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程工作要求,按照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实施“情暖童心·流动少年宫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计划”的意见》(中青宫协发[2017]11号),结合各会员单位组织实施“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的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我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17年实施“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的会员单位。 2.按时提交2017年全年总结的会员单位。 二、评选标准 1.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实施“情暖童心·流动少年宫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计划”的意见》(中青宫协发[2017]11号)要求开展活动。 2.关爱对象。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困难家庭子女、残障少年儿童、患重大疾病少年儿童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 3.人数要求。会员单位每年不少于30人(1200人次),理事单位每年不少于60人(2400人次),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不少于90人(3600人次)。 4.设点要求。会员单位至少选择一个点开展流动青少年宫活动,理事单位至少选择两个点,常务理事单位至少选择三个点。每个点不得少于30人。 5.活动要求。根据每个少年儿童意愿以及身体情况和学习基础,流动青少年宫教师每周一次课,开展音乐、舞蹈、绘画、书法、体育、科技等活动,寓教于乐,同时进行思想引领和心理辅导等。 三、报送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是对2017年实施“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的总结,也是展示各会员单位实施关爱活动成果、推广先进经验的重要契机。希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和基础材料报送等工作,积极推荐参评。 2.材料报送。(1)请按总结要求认真填写《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关爱困难少年儿童清单》(见附件2)和《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总结汇总表》(见附件3);(2)所有报送参评基础材料电子版(包括图片、视频等)和原件要一致。 3.报送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止,逾期不再接收。上报的评选材料和邮寄原件材料一律不退,请报送单位自留底稿。 4.联系方式。所有电子版材料上传至635157670@qq.com(邮件名:“情暖童心”+单位名称),原件单位盖章后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联系人:崔智、袁仲敏,联系电话:010-65124471、65124472。 四、专家评审 征集工作完成后,协会将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对2017年度实施“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成绩突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为其中经费困难的单位(共15家)予以经费补助(每家2.5万元),用以鼓励和资助已开展的活动。
附件: 1.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关爱困难少年儿童清单 3.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总结汇总表 4.已提交2017年度上半年流动青少年宫工作总结的会员单位名单 附件下载:开展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8年3月15日
《开展2017年度“情暖童心”流动青少年宫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下载(pdf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