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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会员部 | 发布时间:2018-04-11 | 来源: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根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会费缴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按照《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会员单位会费按年缴纳,标准为1000元/年。为体现对全国青少年宫事业的支持和贡献,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秘书长所在单位、副会长所在单位需另行缴纳特别会费(特别会费是协会会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部用于直接服务会员的各项工作,协会秘书处不得提取、截留或挪用于包括秘书处人员薪酬、办公经费等在内的其他用途)。特别会费标准为:理事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4000元/年,副秘书长所在单位9000元/年,副会长所在单位19000元/年。


  因此,2018年会费和特别会费缴纳标准为:会员单位为1000元,理事单位为3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为5000元,副秘书长所在单位为1万元,副会长所在单位为2万元。


  二、缴费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会费汇至中国青少年宫协会账户。施行预算管理集中支付的单位,可在2018年6月30日前缴纳会费。2017年欠缴会费的单位,请一并补齐。收款账号如下:


  户 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 号:0102 0142 1000 3759


  三、相关要求


  1.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的义务。请各会员单位指定本单位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做好衔接工作,按时缴纳会费。


  2.汇寄会费时须注明用途,用本单位账号汇寄的注明“会费”即可;由当地财政账号集中支付的,须注明“**青少年宫会费”,以便核查汇款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3.会员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办理缴纳会费事宜(会费缴纳及使用情况将按民政部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4.按照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员单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缴纳会费,须向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予以缓缴或免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会员单位的会费或特别会费,确有实际困难的经书面申请可以免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南楼506室

  邮政编码:100005

  联 系 人:陈立红、卢小平、王燕莉

  电  话:010-68412893、68946860

  协会网站:www.cnypa.org

  电子邮箱:zggxhyb@126.com

  协会QQ群:74926003(申请加入须注明单位和姓名)

  微信公众号:zggqngxh(“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拼音首字母)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8年4月11日


文件下载:中青宫协发〔2018〕16号文件-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为方便报销,纸质文件通过邮局邮寄,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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