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青少年宫系统 理论研究成果征集与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新时代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工作,总结推广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征集与交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综合部 协办单位:杭州市校外教育协会 二、评审类别和内容 1.管理类研究成果。主要指各会员单位在场所建设、运行管理、规范法治、优化职能、后勤保障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手段、提升水平所取得的实践研究成果。 2.活动类研究成果。主要指各会员单位在围绕思想道德、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劳动和社会实践、少先队活动等方面开展各类教育引导、社会服务实践的创新研究成果。 三、参评对象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各会员单位工作人员。 四、评审标准 参评成果要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思想性、公益性、普遍性、时代性、实践性原则,树立立德树人理念,在符合上述原则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照评审: 1.理论性(20%)。研究成果应具备科学系统的理论支撑,对丰富和发展青少年宫建设管理和活动开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2.实践性(30%)。研究成果应来自工作实践,体现实践和思考成效,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3.创新性(30%)。研究成果应在选题、方法、观点等方面有所创新,体现一定的前瞻性。 4.逻辑性(20%)。研究成果行文应逻辑清晰,表述准确,观点鲜明,理论正确,论证严谨,结论科学合理。 对照以上参评标准,各单位择优报送,数额不限。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等均可参加。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推荐优秀研究成果参评。 2.参评成果文字限3000-5000字以内,按照规范的论文格式用word文档排版,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页面设置为A4纸,页边距设置上下2.54cm,左右2.2cm,行距1.5倍,无段前空。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正文页面下方标明页码,页码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居中。为方便评审,文稿内不得署名。 3.参评成果要求必须是参评人的原创作品,并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禁止抄袭和擅自使用未经授权的素材。如有侵权,文责自负。已公开发表的成果也可以参评。 4.报送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7月31日截止。上报的评审资料一律不退,请报送单位自留底稿。 5.参评成果以各青少年宫为单位报送,申报时须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1)和单位汇总表(附件2),连同参评文章电子稿一起发送到1290018066@qq.com,单位汇总表和个人申报表请各打印一份加盖公章统一寄送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楼206,邮编:310007,联系人:李艳,电话:0571-85821101; 13033613086。 六、鼓励方式 1.本次征集将按照征集内容组织专家评审,颁发“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35%)和入围奖(40%)。 2.评审结果和优秀成果将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并适时结集出版、组织交流。 附件: 1.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征集个人申报表 2.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征集单位汇总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8年5月7日
附件2全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征集单位汇总表.docx 附件1国青少年宫系统理论研究成果征集个人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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