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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 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作者:社会事业部 | 发布时间:2018-06-06 | 来源: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关于举办“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

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

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滋养青少年法治素养,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拓宽青少年法治宣传形式与内容,选拔打造青少年法治文化精品,搭建青少年法治文化宣传展示交流平台,突出展示青少年法治文化宣传的丰硕成果,引导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从而推动全民族法治素养的提高。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决定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展示交流活动。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业中心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社会事业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阅读推广部

金鹰纪实卫视

湖南至千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律师协会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司法局等

协办单位:张家界中铁国际旅行社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27日至31日

三、活动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

四、活动主题

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

五、活动内容

(一)节目推送

由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社区文化机构等推荐选送以“青少年普法”为主题的节目,经主承办单位对节目内容审核后,通知其参加节目展示交流录制等活动。

(二)展示交流

大型歌舞剧《烟雨张家界》专业演出地哈利路亚音乐厅剧场,举办青少年法治文艺宣传节目展示交流活动,展现青少年法治文艺宣传精彩节目。

(三)专业录播

由湖南卫视专业导演、导摄团队,运用无人机航拍、摇臂等一流转播设备,打造全新融媒体采、编、制、播一体的制作,保证高端播出质量,并在湖南金鹰纪实卫视(电视媒体)、芒果TV(网络播出媒体)播出。

    (四)广泛宣传

拟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中青网、腾讯网、搜狐网、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等全国和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宣传。

(五)寓法于乐

邀请专业的公检法工作人员作为志愿辅导员,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普法知识和案例、剖析青少年常见的法律问题;举办实用有效的法律知识专家讲堂,帮助青少年学会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惑,提高自我保护安全意识;体验趣味法治小游戏;走访张家界市戒毒所、参与模拟法庭等,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自护能力。

(六)鼓励与推广

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锦旗和荣誉证书;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参加展示交流活动的营员获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

展示交流活动录制播出后,免费赠送光碟给会员单位、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社区文化机构、流动少年宫等,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激发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热情,弘扬法治精神,展示青少年法治文艺宣传的丰硕成果。

   (七)其他丰富多彩活动

活动期间,还将组织探索体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观摩大型歌舞剧表演《烟雨张家界》等,感受祖国美丽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引导培养少年儿童对祖国的热爱和自豪感等。

     六、活动选拔对象、节目选拔类别、选拔要求

(一)活动选拔对象

6至18岁,身体健康的青少年均可参加,只接受团队(5人及以上)报名。团队可由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单位、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社区文化机构等推荐选送。

(二)节目选拔类别

紧密围绕普法主题,展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声乐类、舞蹈类、语言类、综合类、其它类等多种形式的才艺展示节目。

(三)节目选拔要求

 1.服装、道具、伴奏音乐自备(MP3格式)。

2.作品形式不限,节目内容要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弘扬法治中国精髓,宣传法治中国内涵,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创意、有新意、积极向上。避免不规范网络用语,避免成人化着装,成人化用语,提倡有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特点的原创性作品。

3.请各参演代表团认真填写“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 展示交流活动《报名表(团队)》(附件1)、《报名表(个人)》(附件2),有随行家长观摩的参演团队,请填写《家长观摩报名表(团队)》(附件3),同时将节目名称、节目简介、视频内容(需完整)、青少年照片(1寸电子照片)相关材料以压缩格式(电子版和扫描件/拍照)传送至电子邮箱:qsnpfx@163.com(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参加节目选拔。

4.按照国家对于电视节目播出严格审查的相关政策要求,推荐选送的节目需提前提供完整节目视频供导演组审核,如遇节目相关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请参演团队按导演组要求及时调整。如拒不按导演组要求进行内容调整修改的推荐选送节目,主承办单位有权利不予录制播出。

5.所有报送节目均需要经主承办审核通过后,通知确认该法治文艺宣传展示节目代表团参加节目录制等展示交流活动。

七、活动费用

收取活动费用3800元/每人。

为确保本次展示交流活动安全有序完成,各单位报名满十人可减免一位团长或老师的活动费用(从各地往返张家界的大交通费用自理),以此类推。请在报名表中备注团长或老师相关信息。

免费赠送活动视频光碟(每人一份)。

活动费用包括:金鹰纪实卫视(电视播出)、芒果TV(网络播出)、湖南卫视原班团队全程摄录(大型现场活动导演、导播、音频师、扩音、全程跟拍、1个无人航拍器、摇臂、灯光、舞美、LED屏、5大摄像机位、3位摄影等)、拍照、五天四晚住宿、餐费、专家讲座、法治教育宣传、展示交流等各类场地租用、张家界自然景观门票、索道等、张家界期间往返接送站和活动用车交通、保险、表演服务、营服、活动宣传、荣誉证书等(不含各团从各地往返张家界的大交通费用)

经主承办单位对节目审核后,收到邀请函的参演团队,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活动费用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内容中注明“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展示交流活动。

汇款账户:湖南至千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全通支行

   号:1901014009020257495

八、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节目质量、注意活动安全,服从管理,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二)请经审核通过后的各参演代表团提前订好当地往返湖南张家界的大交通票,提醒团员随身携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

(三)未尽事宜将及时发布。

九、联络方式

联络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络电话:010-67010665、18975878470

电子邮箱:qsnpfx@163.com“青少年普法行”首字母小写)

 附件: 1.“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展示交流活动报名表(团队)

        2.“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展示交流活动报名表(个人)

        3.“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展示交流活动家长观摩团报名表(团队)

        4.“为了明天·青少年普法行”展示交流活动日程安排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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