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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关于会员单位退会的决定》
作者:会员部 | 发布时间:2018-10-08 | 来源: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关于会员单位退会的决定


(经2018年9月28日至29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二次会长办公会(扩大)通讯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二次会长办公会(扩大)通讯会议研究,为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提高会员意识,根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章程》第十四条、《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款等相关规定,决定对10家会员单位予以除名。


  武钢青少年活动中心因改制变更机构职能申请退会,经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二次会长办公会(扩大)通讯会议研究,同意该中心退会。

 

附件:会员单位除名、退会名单(共11家)



附件:

会员单位除名、退会名单

(共11家)

 

一、会员单位除名名单(共10家) 

 

北京市(4家)

北京崔永平皮影艺术博物馆

北京海淀区新巨人培训学校

北京气象台

中科院行管局科学文化传播中心

 

天津市 (1家)

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

 

福建省(1家)

厦门小白鹭文化艺术中心

 

江西省(1家)

博文(新余)艺术潜能连锁学校

 

山东省(1家)

济南市历城花园青少年培训中心

 

湖北省(1家)

黄石市青少年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广东省(1家)

深圳艺校培训中心

 

二、会员单位退会名单(1家)

 

湖北省(1家)

武钢青少年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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