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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费减免实施细则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2018-11-21 | 来源: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费减免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16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脱贫攻坚,支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地区青少年宫事业加快发展,根据会员发展管理办法和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制定会费减免细则如下。


  一、减免对象

  1.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经费困难的会员单位。

  2.因经费困难或其它原因不能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


  二、减免范围

  1.经费比较困难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秘书长和副会长所在单位,可以申请减免特别会费。

  2.经费特别困难的会员单位,可以申请减免会费和特别会费。


  三、审批流程

  1.申请减免会费的会员单位须填写《会费减免申请表》,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需载明本单位收支基本情况和减免会费理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减免会费申请经过初审并报监事会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减免会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布缓缴或免缴会费单位名单。


  四、其他规定

  1.会费减免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抓好落实,支持特殊地区青少年宫事业加快发展。

  2.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单位的义务和支持协会工作的重要体现,会员单位申请减免会费必须实事求是。

  3.本细则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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