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与青少年宫的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中国青少年宫事业开创70周年。70年来,中国青少年宫事业与共和国建设同步,取得了巨大成就,一座座青少年宫拔地而起,成为全国青少年的活动阵地、成长乐园和城市地标,为几代人留下十分美好的回忆。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总结回顾70年来中国青少年宫事业的奋斗历程,讲好“我与青少年宫的故事”,树立文化自信,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决定组织开展“我与青少年宫的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回顾70年来中国青少年宫事业的奋斗历程,展示青少年宫工作者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向新中国建国70周年献礼。 二、征集内容与形式 应征作品分为故事、老照片和视频三种形式,要求如下。 (一)故事征集 1.应征故事需围绕“我与青少年宫的故事”撰写,语言流畅,生动活泼,真实可信。既可以讲述自己与青少年宫的故事,也可以是记录别人与青少年宫的故事;既可以是发生在青少年宫的重大事件,也可以是普通学员的感人小故事。 2.征文字数不超过1800字,建议为原创作品。如果已经发表或者出版,需注明发表时间和刊名(书名)。 3.故事投稿排版格式:标题用小二号宋体,作者用小三号黑体居中,正文用中文格式四号宋体,行距为1.5倍,段前段后无空行。文末注明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和联系地址、电话。 (二)老照片征集 1.老照片里珍藏着美好的记忆,一张照片就是一段故事。照片内容主体应为参加青少年宫活动,背景比较突出;或者是与青少年宫重要事件、人物相关,能够反映“我与青少年宫的故事”。 2.老照片需扫描或翻拍成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可分单幅或组照(每组照片不超过5张),每张照片大小在2M以上。 3.应征照片需在附言中标明作者、联系电话,照片文字说明要简洁生动,故事相对完整。 (三)视频征集 1.征集讲述“我与青少年宫的故事”的视频,欢迎中国青少年宫发展重要时刻、重大事件亲历者踊跃参加。 2.录制视频要主题集中,一段视频最好只讲一个故事,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特别重大的讲述不受时间限制。 3.视频录制需高清影像(720p及以上)格式,存储格式为MP4或其他常见格式。 三、工作推进 1.作品征集。征集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19年5月30日截止,欢迎全国青少年宫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员积极投稿。 2.做好宣传。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网站上开设作品征集专栏,展示应征故事、老照片和视频。优秀故事和老照片将推荐到《中华儿女》等报刊上发表,并将结集出版。对精彩视频进行包装,加强网络展播。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稿,将对优秀作品颁发纪念证书和样刊、样书。 四、版权声明 凡参加征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同时授权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拥有使用权,用于编辑、出版、网络传播或其他改编等。如发现抄袭或其它侵权问题,取消应征资格,作者或投稿者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本次征集为公益活动,不收任何费用。应征作者请自留底稿,因人力所限,不予退稿。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是纪念中国青少年宫事业开建70周年、展示青少年宫形象和风采的重要契机,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把本单位的重大事件和感人故事整理出来,鼓励本单位教职员工积极投稿。 2.本次征集活动开通网上投稿方式,投稿网址:中国青少年协会网站(www.cnypa.org),同时接受电子邮件投稿,邮箱:zggxhyb@126.com,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立红、卢小平 电 话:010-68412893、68946860 地 址:北京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南楼506 邮政编码:100005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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