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青海省内青少年宫干部教师赴浙江、广东青少年宫挂职锻炼的通知 浙江、广东、青海三省青少年宫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和民族地区青少年宫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国青少年宫事业均衡发展,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研究决定,联合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和青海省青少年宫协会共同开展青少年宫挂职锻炼工作,推荐青海省内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干部教师赴广东和浙江两省青少年宫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干部选派 1.推荐名额:共25名。 2.推荐对象:青海省会员单位优秀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 3.推荐要求:经本单位推荐,由青海省青少年宫协会确定挂职派出单位和挂职干部教师,由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和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确定挂职单位和岗位。
二、挂职时间 本期挂职锻炼时间为1个月,集中安排在2019年10月中旬至11月底进行,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挂职时间。
三、挂职干部接收 浙江和广东两省青少年宫协会负责选定安排挂职锻炼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为挂职干部教师提供锻炼岗位,按照挂职单位和教师专业需求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2.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力为挂职干部教师安排好食宿。 3.制定学习和工作计划,安排参与有关工作,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挂职干部管理 1.派出和接收单位要做好挂职干部教师的管理工作,共同制定管理办法,对挂职干部教师集中培训、明确纪律、提出要求。挂职锻炼期间,挂职干部教师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 2.接收单位要安排好挂职干部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尊重少数民族干部的生活习俗。干部教师在挂职期间的食宿、工资、交通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派出单位承担。如接收单位能为挂职干部教师提供食宿,则优先安排为接收单位。 3.挂职干部教师要遵守挂职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挂职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得提前结束挂职锻炼,干部教师本人和家属均不安排探亲。 4.干部教师挂职期间不转组织关系,在原单位所任职务、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挂职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5.干部教师在挂职期间要注意个人安全,防止意外伤害发生,派出单位为挂职干部教师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挂职锻炼工作,是中国青少年宫协会联合浙江、广东和青海等三省青少年宫协会,为青海省内会员单位搭建的学习交流服务互助平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挂职锻炼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接受挂职干部推荐报名,青海省派出单位填写《青少年宫挂职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青海省青少年宫协会,由青海省宫协审定后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15日。青海省宫协做好派出单位和挂职干部教师的统计工作。 3.浙江和广东两省接收单位填写《挂职锻炼接收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接收单位公章,于8月15日前分别报送浙江、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由浙江、广东省宫协审定后统一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浙江、广东省宫协根据挂职意向和接收单位要求,分别做好挂职工作安排。 4.2019年挂职锻炼工作结束后,挂职干部教师要做好挂职工作总结,一周内提交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六、联系方式 1. 中国宫协 联系人:安婷,电话:010-67013716 邮箱:zggxhyb@126.com 2.浙江省宫协 联系人:陈敬,电话:0571-85771259 邮箱:zjxwjy@126.com 3.广东省宫协 联系人:刘晓希,电话:13922228852 邮箱:gdgongxie@163.com 4.青海省宫协 联系人:李青栓,电话:13897404167 邮箱:16557532@qq.com 附件:1.青少年宫挂职锻炼推荐表 2.挂职锻炼接收单位申请表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9年7月31日
关于推荐青海省内青少年宫干部教师赴浙江、广东青少年宫挂职锻炼的通知.pdf 附件1 青少年宫挂职锻炼推荐表.docx 附件2 挂职锻炼接收单位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