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单位注销、退会的决定 (2019年11月8日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鉴于黑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辽宁省青少年宫协会已按照当地改革部署注销,经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提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研究决定,两单位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资格同时予以注销。 为落实从严治会要求,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提高会员意识,根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章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款等相关规定,经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提议,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对多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12家会员单位予以退会。
附件
会员单位注销、退会名单 (共14家,按行政区划先后为序)
一、注销名单(2家) 辽宁省青少年宫协会 黑龙江省青少年宫协会
二、退会名单(12家) 1.北京市(7家) 北京妙峰灵溪科技中心 北京小铃铛学前教育中心 北京正观美术馆 北京铭华钢琴艺术研究院 百纳未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丰复久信品牌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乾坤游技术有限公司 2.上海市(2家) 上海市伟成国防教育训练基地 上海澄升科技有限公司 3.山东省(1家) 莱芜市雪野航空科技体育公园 4.广东省(2家) 深圳市三润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市沙溪镇童龄坊艺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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